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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009 嗑了片感冒药,整个世界都恍惚起来首先我承认我没有创新精神。连标题都仿人家的那句著名的:嗑了片春药,整个世界都性感起来。 我也没记得我吃了什么,反正不是白加黑——白天不嗜睡,夜晚睡得香。 事实上,昨天晚上我醒来三次,分别是凌晨2点半左右、4点左右和5点20分左右。今天白天我觉得我的测距系统已经完蛋了。走路一脚深一脚浅。伸手拿东西总是方向偏,需要不断地微调。并且有一副智障的标志性表情挂在脸上。庆幸的是老板今天恰好休假。这个可怜人原计划今天golf outing , 在这里谨表达我最深切的幸灾乐祸(上海大雨,哈哈哈)。 窗外是绵绵不绝的雨声。这份绵绵不绝恍惚了我的时间概念。“ 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我甚至觉得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年月日、分秒时,都是以抽刀断水之势企图在时间的水流中劈入几枚milestone。我不能在其上镌刻些什么的时候,就会由衷地恐慌。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好飘啊~今天这是嗑了粒什么丹哪? 10/11/2009 Diminishing Window of Opportunity早上开邮箱,一份报告的标题赫然映入眼帘 China-Diminishing Window of Opportunity 惊了,这么消极的言论怎么没被公司毙掉啊?再往下看,原来是标题党所为。实际上是说甲级写字楼市场要从出租率的低谷recover了,限时大甩卖就要结束了,还没租房的,再不动手就要吃亏了。跟小贩吆喝 “跳楼价,仅此一天,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是一个调子滴~ 看完报告很久,这个标题还是让我心下恻恻。但凡一件事,等到大家都认同这是一条好路子,它肯定已经在diminishing了。杯具的80后无非就是这个症结。我们之中,没有几个人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没有要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决心,对一切都拿不出热爱的感情。出于功利或妥协都去做了投机主义者。但是投机是需要眼光、勇气甚至创造性的。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还妄想投机,吃屁都赶不上热乎的。想想GGJJ们当年去500强混小白领还蛮体面的,如今500强的起薪也差不多是个白菜价,再看看头顶上70后们坐得稳如泰山,不是你三年五载能拱得动的。为什么我们总在机会快关门的时候一涌而上都卡在窗户坎上? 还是说,如果可以做自己,无论成败,都不会这么多怨言? 29/10/2009 棒球场的前世今生我大学毕业的前一年,A4公路东侧紧邻东区宿舍的一大块空地建成了标准棒球场。
陌生的场地似乎对我说着好走不送。校园已经不是你所知道的那个校园,你可以走了。实际上,最后的一年,忙于实习,身未动、心已远,虽然还没有正式毕业离去,但觉周遭的一切变化已沦为我身后的沧海桑田。
改建棒球场砍倒了许多大树,夺走了夜鹭的家。
现在的90后们不会知道,曾经那些树高大茂密,我说晚上看起来像是山的黑影,大家都同意了。
冬天,掉光了叶子,树杈上夜鹭做的鸟窝看得更加分明。原来有这么大!每个冬天,我提着热水瓶,爬到六楼,站在宿舍门口——恰好在走廊的尽头,眺望对面光秃秃的树梢。我对自己说,等春天,一定天天留神察看,究竟是哪一天,春风绿了枝头。我以为有个确切的日子,一夜之间,树冠笼上一层薄薄的鹅黄嫩绿,然后就像是工笔渲染一样,一天一笔,直到涂成六月的浓绿。然而每个春天,我总是一恍神,忘记了这个首要任务,等我注意到了,那绿已经太深太浓。我把希望寄托在明年。明年复明年。2007,那片树再也没有了。
大神第一张单飞专辑里有一首歌,有一句 I'll be reset to face the seasons once again. 原来这也是要加上一个期限的。东区空地上的我的大树,再也没有once again。
夏天,宿舍阳台的门大敞。晚上常常传来黄浦江上的汽笛声。文字有魔力。“河对岸”和“江那边”绝对是两种画面。实际上只有一点点的距离,那声音却好像真的隔江千万里。这种环境,很容易熬夜。特别是大四的一年,整夜通网通电。小小的房间照得白亮白亮,说话、看电影。挤牙膏一样虐待自己的脑子,灵感走得太早,理性又无力继续。我们画图。邪恶地,把方案推倒再推倒。烦了,就到阳台,撑着栏杆,朝远处看看,朝楼下看看。那条分开宿舍区与空地的路上竟很少路灯。远处也是黑的,楼下也是黑的。小呆拿相机对着高架桥上的车灯乱晃,红色的灯、黄色的灯,在黑暗的底色上划上毫无逻辑的曲线。我看了,很满意也很开心。虽然是有活人在里面,但是我们不认识车里的人,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赶夜路、为什么过江。只是一些杂乱无章的点和线。做完了这些,我们再往西边看,就是那些大树的黑影,像山脉的剪影一样。
树把那块荒地围起来半圈。中间是两米多高的黄花和不太高的野草。靠近A4 公路底下是碎石子。
从宿舍楼到校门抄近路可以穿过它。从宿舍楼到西区抄近路可以穿过它。我基本上一定要穿过它。喜欢没有鱼贯的自行车队的路。喜欢被屏障围合起来的路。我甚至怀有独占它的心理。钻进树丛的缺口,发现已经有一两个抄近路的人走在里面,我就很不开心。而且故意走慢一点。希望他们走掉之后,我还能再享受一段无人的路。想象一下。一大块空地,四面围合。空荡荡的。去掉大树遮挡掉的一点高度,天空几乎是完整的。没有楼宇和输电线的切割。从这边的地平线望到那边的地平线。天似穹庐。一个人走在里面。没有人看见你。可以走任何无谓的路线。或者干脆停下来,观察一只鸟。如果你恰好塞着耳机。用心听它传来的声音。那些声音让人或悲或喜。或者真正有一些让人雀跃的旋律,你就雀跃好了,没人看见你。
我穿过那片荒地大多是看见一些不认识的人。只有一次,我去欧尚买东西,去时穿过荒地,看见卷毛杨couple支着三脚架在里面拍照。一个钟头后我回来时穿过荒地,他们还在拍照。初秋黄花纷飞。好看到不行。那时候这两人还没有如今这么fashion,经常出品一些华丽丽的街拍刺瞎我个土包子的眼。穿的是过目就忘的衣服。这个场景挥之不去。似乎成为那片黄花被铲除后留下的遗像。毕设时,一次跟史文和小白在校门对面韩国料理店吃宵夜,碰巧看见一件我想不通的事,也突然想到这个场景。就在一年前,我对BI还缺乏基本的认识。
二年级暑假。傻馒周游列省。在上海,住在我宿舍。晚上我带她沿着那条缺少路灯的路走,向她和她带来的大学同学介绍那排大树。那黑影非常高大,像山的剪影。而现在,就好像是在山脚下走。一天之后,她告诉我,她跟同学自己走过那条路,吓死掉了。一只蛤蟆跳啊跳地过马路,正巧跳到她同学的脚背上。惊声尖叫。吓死掉了。
我还见过。记不得是哪一年、什么时候。一只夜鹭在那条路上散步。它长的就像上好佳的标志。身体肥圆,巨大的一团,两条长长的细腿。我不知道它是怎么想的。它跟它同类的想法全都不一样。飞惯了,想来地上走一走,学那些两脚两手没有翅膀的人类。我记得它走路的情态可以用不卑不亢来形容。既不因走在别人的领地而不安,也不因这里曾经只配被它俯视而倨傲。它走了很远。因为我看见它最后被保安抱着送回了树林里,那它一定是走到校门口了。一般从宿舍到校门,我要走十分钟。它比我走得慢。
12/10/2009 笑癖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哪~~(什么什么跟什么哪~)。公元290年,东吴亡国十年后,陆氏二子陆机、陆云北上赴洛阳谋仕。宰辅张华召见,却只看到哥哥陆机一个人进屋来,问:“你弟弟陆云呢?怎么不让他一起进来?”陆机说:“我弟弟有个毛病,笑点特低,经常不分场合地狂笑。别让他来了,免得犯病冲撞了您。”要是他们能穿越到清朝就好了,陆机就可以更加详尽地描述——症状详见《聊斋志异 婴宁》。张华是个品味独特、打扮别具匠心的人,爱把胡须束起来扎上蝴蝶结——参见《浪客剑心》卷町操的爷爷的造型。估计陆机见到那个蝴蝶结,已经忍到抽筋了,心中暗想:“没叫陆云来就对了。 ”最后在张华的要求下,陆云还是来了,果然一见之下,大笑扑地。陆机为免张华尴尬,解围说陆云从来都是这个样子的,忙说起陆云少时一件囧事——在那个二十四孝的年代算很惊人的事。陆机和陆云的父亲陆抗死了,二陆服丧。有一天,陆云登船时在水中看到自己披麻戴孝的倒影,觉得很怪很搞笑,笑得前仰后合,以至于跌进冬天冰冷江水里差点呛死。这个故事很灵光,有两个人物有趣,张华雷人、陆云剔透。这个陆云写的玩意儿,《文心雕龙》里评价“士龙(陆云字)朗练,以识检乱,故能布采鲜净,敏于短篇”,属于清省自然之流。而号称“陆才如海,潘才如江”的陆机话就比较多。谢混评“潘江陆海”曰:“潘诗烂若舒锦,无处不佳;陆文如披沙捡金,往往见宝。”就是说,看陆机写200句废话才能有一两句好的,不过那好的是真好!如果穿越回到中学时代,大家一定比较喜欢陆机。潘岳那种通篇发挥平稳的文章,你非得全篇背诵不可,不知道考官出题会考你哪一句。陆机这样的押题就容易多了。陆机的形象在我眼里一直是很沉重压抑的。国破家亡,仕途坎坷,忍辱负重周旋于权贵,进退失宜终致获罪。陆机一生不能摆脱强烈的父祖情结,追思祖父陆逊和父亲陆抗的丰功伟绩,一心想要重振家门。可怜二陆活在一个道业沦丧,荼毒难言的时期,进不能避昏匡乱,退不能屏迹全身。聪明人早就不趟这场浑水了——比如姓王的那家子,可陆机太渴望咸鱼翻身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涉险乱世,赌一次英雄。人们容易忽略陆云的命运一直是与陆机一起的。很多人对陆云的印象停留在爱笑上。因为笑,大家以为陆云是个刷牙缸,是个洗具。而深沉的陆机不仅是杯具,还是个扎啤杯。人们容易忘了他们其实是一样的,一起国破家亡,一起忍辱负重,一起灭门绝嗣。婴宁也说过:“我婴宁殆隐于笑者矣。”陆云、婴宁这两个人(或者一人一妖)实在是很相像的。我很怨念那句“隐于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婴宁在我心目中的理想形象。这是作者借角色之口表心声。“隐于笑”分明是凄怆潦倒的蒲松龄的牢骚。我很不喜欢强颜欢笑这个词。我很装B地认为这种笑磨灭了灵性,勉强和无奈意味着不智。虽然我没有,但我愿意相信世界上有一种天赋就叫做嬉不知愁。30/09/2009 不悠长的假期11天~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可是我老喜欢往上比>_<|||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默念此句一百遍
12号上班第一天就赶上Audit,为了回来不死,或曰为了让别人死的“险恶居心”,下班前“鏖战”了一下,到现在还精神亢奋。
接下来很忙,为了恭迎圣驾——
连夜打扫房子,以展现我井井有条的生活状态;
去发廊补染头发,以展现我活蹦乱跳神采奕奕的精神面貌;
把杂志和各种诡异的书藏起来,陈列专业书籍,以展现我孜孜不倦的上进心;
败家的成果藏一半,以展现我理性购物的理财意识。
还有什么么。。。帮我想想
4号三国杀,以展现我没有当宅女
汗……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Audit
28/09/2009 归来暌违日剧已久、成功戒掉名为“追新番”的自虐症之某人归来。
半年前醒悟,当今日剧已绝非健康食品。其对人脑的危害表现为以下两大流派: 其一曰:狗血派。 以其IQ完全崩坏之狗血淋头剧情使观众疯狂之余盲目自大,以为世人皆已白痴。有钱者贸然投资Pharma行业,致力于复方脑残片的研发,终于血本无回;穷光蛋更加郁愤,为何我这世上仅存的聪明人还未致富?终致愤青乃至精分。 另则曰:虐心派。 赤木律子小姐泉下有知当感欣慰。无需驾驶服、无需LCL、无需连接A10神经,观众自行与角色实现代入,对角色的一切痛苦纠结感同身受,自愿自觉每集上缴一公升的眼泪,终于在咬手指、撕面纸、眼泪鼻涕冒泡之后惊呼:这是何等失态?!
09春季档,看了《白之春》几十分钟,仅仅了解了个back ground就认定此编剧属于毫无人性。当年混过B社会、残了腿、入了狱的不靠谱男中年刑满释放。年华不在,一无所长。妻子带着女儿早已再嫁,继父对女儿视如己出,一家和乐融融。剧情走向连脚趾头都用不着,用个趾甲盖儿都能猜出来,只是这种属于第二大流派剧往往都有要人命的戏精压阵。宽叔那个眼神噢~~人生怎能凄惶如此!我一边赞叹着:宽叔您真是个神!一边果断地按下了右上角的红叉叉。流氓编剧深谙此道:舍不得主角套不着狼。老娘我已经被当狼套了好几回了,你当我蠢哪?
我不是真的勇士,我认为人之所以有眼睑就是为了让你能够选择闭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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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很细小的事情,别人却未必想到。 比如老毛说过:《红楼梦》没看过5遍,就没有发言权。人生中累计当过语文科代表N年的本人一遍也没看完过——从小每次都是在晴雯死前就打住,翻回去翻来覆去地看灯会、看吃螃蟹、看咏海棠、看刘姥姥进大观园。就是这样。
几年前看人生第一部大河剧,在blog里提了一次又一次的《义经》也没看完。就看到源义经被困在腰越的时候,给源赖朝写的那封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为主题的长信,啧~~看不下去了。
所以说!苍天啊~请赐我卡司有爱,剧情无害的日剧吧!!!
比如说,这样的卡司—— 有阔别日剧四年的大头哥; 有史上最无辜又最腹黑的66; 有岛国第一欧范儿御姐(我册封的);
比如说这样红果果抄袭的可乐剧情—— 女警面见被羁押10年的杀人犯,杀人犯似乎有看穿人心的能力,从着装开始发表诛心之论——呃~《沉默的羔羊》好像是从香水开始啰啰酶的; 杀人犯身穿宽松的白衣白裤,赤脚——这是标配么?再驼个背,啃个手指甲,就是L了。再站那里,双手哆嗦发个功,就Blood Monday了; 心地善良受欢迎的高中老师拥有碰一下就能杀人的恶魔之手,拥有相反能力摸人一下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却是邪恶的杀人犯——好意思么?连动画片都抄,这不《犬夜叉》么?
甚至,还有这样让人无语的插花—— 此剧中途停播过一周。原因是主角之一66同志H1N1了>_<||| (纳闷了,66为啥不拜托大头哥用神之手给治愈一下。大头肯定愿意的。根据你们抄袭的范本,观众们相信大头是你亲哥。请编剧收起那两个完全一样的护身符吧,观众们已经够睿智了,不需要多余且实在明显得有点过分的线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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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果然与我——英雄所见,只有一点儿不同。
我能料到的有: 纯善的66一定会一度黑化——符合日剧的“天使脑残又脆弱”定律,一个好得不像话的人一定会被蛊惑、胁迫、陷害等等等等地做坏事; 邪恶的大头其实是真正的天使——这种片子费个半天劲就是为了表达李耳先生早就啰啰过的“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所谓大慈大悲大智慧。
我还应该料到: 御姐水川麻美不是打酱油的!人家是光荣地打掩护的!为了向某特殊受众群体表明她对主CP不构成威胁,连女儿都带出来了 >_<|||
我唯一没料到的是: 66也是打酱油的!虽然66演技也是相当抓人的,但不要指望在这部戏里有 LF 里面塑造及川宗佑那样的表演张力,人家这次就是给前辈帮衬的。 阴谋啊~J家的阴谋啊~~绝对是趁Arashi称王,SMAP下台,苍天已死、黄天还没立起来的时机,把所有能再拖出来翻炒一下的人都爆炒一下,在一片沸腾中榨取剩余价值。这就是《双头犬》鉴定报告揭露的真相:《双头犬》的“双”字都是打掩护,这是J家面向霓虹人民的测试,看大头哥还有没有收视号召,还是说把他扔回去继续K那啥舞台剧。
———————————怀旧的分割线—————————————— 就效果来看,中国人民比霓虹人民更加怀旧。很多人被这部其实得算非常狗血的《双头犬》唤起了重温《魔女的条件》的兴致。1999年4月8日,《魔女的条件》第一集在TBS播出。今年恰好是第十年。10年前的菜菜子。10年前的大头。10年前的黑木瞳阿姨。还有10年前宇多田光的歌声。
24/09/2009 秋乏从前天开始。。。超困的。虽然昨天是10点睡的,今天居然能睡到被闹钟叫醒——这对我来说是非常罕见的事,闹钟于我只是个保险装置,正常情况下都是我比它提前一刻钟自然醒。浑浑噩噩啊~浑浑噩噩,这就是秋乏吧? 现在体会到HermanMiller的椅子有多舒服,最适合精神涣散的时候一坨烂泥滩在那里。连手腕都不想抬一抬了,觉得胳膊里面装的都是棉花。刚早上有个死较真的,问我一件事,不停地问你确定么?是真的么?没错么?你确定真的没错么?我没辙了,勉强把头调整到稍稍上扬的角度说 put my hand on the mouse, I swear to God. 丫问我,你怎么不去找本圣经?我说我手都抬不动了,只能摁鼠标上! 我打算放任不管,保持萎靡状态等待太后驾到,扮可怜以缓冲矛盾,这就叫苦肉计。等过一阵儿再突变至精神百倍档,让太后带着满足感和放心的感觉起驾回宫,这叫孝顺。 真的好困啊~ 完全沉默…… 22/09/2009 头发下午跟同学MSN,说头发,我说对接发很动心,想去把头发接到很长很长,反正不是自己的,玩够了,想剪就咔嚓,不会心疼。
人家就一句话,冰锥一般把我这小小的愿望钉得粉碎>_<|||
——“你晚上睡觉的时候,散落在身边的长发、、、都不是你的~~~~”
一股恶寒涌上心头。
大学的时候跟舍友一起看过一部韩国的恐怖片,就叫《假发》。剧情已经忘光光了,就记得一坨邪恶的长发在地上爬~~~
还有伊藤润二的恐怖漫画里寄生宿主后就全身生长的头发~~~
就连扎个草人、敲个五寸钉,都要在草人里装上八字儿和……头发~~
《水鬼幽灵》里拧开水龙头,顺着水流出来的……头发~~
当时我就穿越了。
穿越到未来,好像我已经接好了头发,正当我盯着显示器敲字,就感到背上有什么东西悉悉索索,那些接长的头发……自己在动!
“你晚上睡觉的时候,散落在身边的长发、、、都不是你的~~~~”
09年我听到过的最瘆人超短篇恐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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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最底下一篇被遗弃的古代八卦文,忍着心烦本想写完它。至少写完王子敬这个二婚是咋结滴~前妻是咋打发滴~他到底是被威逼的还是被利诱滴~
俗话说的好!做人当学司马迁。就算人下面没了,也不能让文章下面没了!
可惜,我灵光一闪——这个比喻跟我有什么关系?!所以,我光明正大地弃坑了。哈哈哈
18/09/2009 当虫子含在嘴里刚一边看帖一边啃一个苹果,等发现一口下去咬到虫子的地下都市了,为时晚矣~ 我用了0.1秒的时间做了一个决定: 与其连吐沫带嚼碎的苹果渣滓拌着虫子的残尸一起吐出来再恶心自己一轮,不如把它咽了! 做完这件事,我无比的平静坦然。 原来活吞个把虫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近来发觉好现象,自己也好,周围年龄差不多的人也好,话痨症都得到一定的治疗。不再絮絮叨叨抱怨各种纠结、倾诉各种心情、表达各种郁闷,眼睛里揉砖头都行了何况砂子? 很多事不值得一提,不值得再恶心自己和别人一遍,一口吞了让它变成shit就对了。 如果实在吞不下,我还有本案头工具书可以借给大家——《完全自杀手册》 借用别人的书评——只要你一心求死,就一定可以成功! 14/09/2009 这幽冥的气氛~~~上班一族报告今天办公室里充满幽冥气息的两件事:
御姐吴隐身在一盆花草之后,用手指拨弄着枝条,幽幽叹道:“有一种林中的感觉。”见我眼神古怪,忙解释道:“我是说在树林中的感觉……”
老大翻着catalogue自我陶醉:“我发现我眼很毒哎!我第一眼相中的东西一定是最贵的。”我轻轻地说:“那你很适合……盗墓。”
御宅一族报告昨天家里充满幽冥气息的一件事:
临睡前去嘘嘘,发现浴帘被拉起来了。这就鬼了,洗好澡爬出来,肯定是把浴帘拉开的咯,我怎么会多此一举再把它合上?一定不是我拉的。那是谁拉的?掀开帘子的前一秒,恐惧攫住了我的心!浴缸里也许有死尸也许是丧尸。死尸好过丧尸,有死尸我报警就可以了,然后明天去警察局录口供,我可以请事假休息一天,然后去精神科开证明说我受了刺激,请病假休息三天。可是如果我被丧尸咬了,那我也会变成丧尸,我只能去咬人,天哪!我丧失了我的自由意志!我失去了选择的权利!不要啊~我不要咬人,我比较喜欢骂人……
昨天是一个充满了幽冥气息的日子:
渚熏sama的生日。生得诡异,死得离奇。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他为什么到NERV打酱油,为什么在明明有情报的情况下选择到错误的地点打酱油,为什么突然又不打酱油了。记得当年看TV版,我认为那是一个Bug。为什么其他使徒要破坏S2机关才能死,熏sama只是脑袋掉了,就死透了来?在我仔细研究过我家压蒜泥的钳子之后我顿悟了——脑袋掉下来是因为只有脑袋是完整的。恶……
10/09/2009 由《公主之死》说开去 (我想看看自己到底能扯多远)——第二弹由《公主之死》说开去 (我想看看自己到底能扯多远)
——第二弹:王献之被逼停妻再娶
二鬼子学洋鬼子,到最后往往比洋鬼子自己研究得还仔细,但难得精髓。
精髓就在于此二字——变通。
北魏鲜卑族公主惨死,为使凶手偿命,尚还无奈困于儒家纲常。某叫兽曰:“学法不违法,太浪费了吧。”与第一个故事相距不远的东晋简文帝朝,且看我南朝汉族公主如何化伦常为我用。
且说晋孝武帝找女婿的期望值如下:
“王敦、桓温、磊砢之流,既不可复得,且小如意,亦好豫人家事,酷非所须。正如真长、子敬比,最佳。”曾任语文课代表翻译一下:像王敦、桓温、磊砢这样的人才已难再得,而且这几个人稍稍得意就想管起皇帝老子的事来 (指三人当上驸马后有意染指大权——其实不只有意、还有行动……),这实在不是我想要的。如果能像刘真长、王子敬这样(这样油菜花而无野心),就最好啦。”
王献之已成为后世挑选驸马的标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孝武帝所举的刘、王两位标杆,当初为了抗婚一个装疯、一个自残,均未遂。刘真长装疯当然没有后遗症,王献之自残却落得后半生苦于脚痛。所以奉劝各位,对于成功概率极低的事,要么拼死一搏,不成功便成仁;要么把代价控制在最低、纯粹去赌运气。王献之想把自己搞出一点点毛毛雨的伤残来拒婚,结果人家说瘸的也要,牺牲得毫无意义。想他王家这么多的砚台,不妨一块一块往脑门拍,我不信死的也要。
王献之与其原配夫人郗道茂是表姐弟 (寒)。
从王献之的爹说起。当年太尉郗鉴嫁女,想与丞相王导结为亲家。郗鉴把这个意思跟王导一说,王导说:“我们家子弟甚多,与其浩浩荡荡到你家面试,不如你来我们家随便挑一个吧。”(再寒……感觉王导就是个拉皮条的)
面试当天,王家子侄莫不装扮一新、踌躇满志、唯盼雀屏中选,只有王羲之毫不在意,敞着衣裳躺在床上一边喝茶乘凉,一边看蔡邕的书。作矫矫不群状的王羲之被挑中了。(脚底升起一股寒……为什么我就觉得王羲之心机很重、全力作秀呢?)
王羲之娶了郗鉴的女儿,跟舅子郗昙很铁。《兰亭集序》就被送给郗昙陪葬,后被盗墓者挖了出来,辗转流传到唐太宗手上,又给唐太宗陪葬——天生一个陪葬的料子(恶寒)
王羲之为献之向郗昙的女儿求婚,写下了《与郗家论婚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Proposal。因为是亲上加亲,大家都比较熟,语言平实简易,关键是字好!(这不是废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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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写到结婚。。。。下一帖应该就能离婚了,嗯
抄录古老的Proposal如下,真的是很平实啊
“中郎女颇有所向不?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比亦当在君耶!” 09/09/2009 由《公主之死》说开去 (我想看看自己到底能扯多远)——第一弹悲剧发生了。
公元六世纪史学家魏收在他所著《魏书》中记载了一桩刑事案件。北魏孝文帝之女、宣武帝之姐妹兰陵长公主被驸马刘辉踢打致死——一尸两命。
夫妻争执起因为公主不满驸马有打野食之举。此前,为施以颜色,公主已将一名与驸马有染并怀孕的婢女杀死。
该故事集合了皇室家丑、家庭暴力、通奸不忠、司法诉讼、通缉追捕等戏剧元素,更身处种族国际大背景之下(兰陵固为鲜卑族公主,驸马刘辉为原南朝刘宋皇室成员)。可谓北魏版《今日说法》强档节目,引发世人长久关注。清末法学家沈家本列其为中古经典司法案件之一。又因事发于孝文帝汉化改制之后,立法为汉人所为,北魏法律已儒家化,此案的审判潜藏着一场儒家伦理纲常与北朝游牧民族皇权的剧斗。
依照当时已经儒家化的北魏律例,驸马刘辉的主要罪行仅为过失杀害自己的儿子,应判服劳役。鲜卑族朝臣则强烈主张杀驸马为公主报仇,并流放与驸马有染婢女的兄长一家,以责其对妹妹管教不严。汉胡各执一端,相争于朝廷,最后的审判权落在另一个女人手中——摄政太后胡灵太后。考虑到该法官的族裔、性别、与被害人关系(兰陵公主是灵太后的小姑),结果不言而喻。以今天的眼光,杀妻竟不能判偿命是立法不公——但在当时以儒家尊卑有别为原则的历史背景下此条不成立。相反,该案的问题在于权力干涉司法。胡灵太后死后,新任统治者翻案,判驸马不当斩。于是,这场殴主伤胎案走向了最最悲剧的尾声——两名孕妇带着尚未出世的孩子悲惨死去;无辜平民被卷入、流放边疆;而两个杀人凶手之一却逍遥法外——灵太后在位期间通缉驸马刘辉,刘辉蒸发,未被抓获,翻案后又重现人间……
公主之死讲完。
有人据此认为灵太后基于女权立场抗争蔑视女性人权的儒家法律,实在是过分拔高了她的思想境界。从惩处了婢女无罪的家人可见,灵太后的立场是皇室宗亲的立场,而非女权立场。她只是一名以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贵。
权不分男女,成王败寇而已。
07/09/2009 彩云易散琉璃脆——白居易之悼Loli苏家小女名简简,芙蓉花腮柳叶眼。 十一把镜学点妆。十二抽针能绣裳。 十三行坐事调品,不肯迷头白地藏。 玲珑云髻生花样,飘飖风袖蔷薇香。 殊姿异态不可状。忽忽转动如有光。 二月繁霜杀桃李,明年欲嫁今年死。 丈人阿母勿悲啼,此女不是凡夫妻。 恐是天仙谪人世,只合人间十三岁。 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白居易的《简简吟》最后一句最有名,引用频率也颇高。但是更多时候,比较通俗的说法冲口而出——“好人不长命”,还要跟上下半句“祸害渣滓遗万年”。 是不是真的好物不坚牢?嗯……脑子里突然蹦出一句广告词叫做“钻石恒久远”……这个……很有争议麽。 这首诗的催泪点不是“好”物易折,而是Loli “早”夭。 苏家的小姑娘,粉扑扑的脸蛋,特别爱笑,被精心装扮得像可爱的娃娃一样,乖巧聪明有灵气,文字都无法描述她动人的样子。如果是个同样“天仙谪人世”的大美女死了?虽然这种素材更加丰富且更加戏剧化。但是用大美女换了这位阳光小美女,这首诗肯定要变了它清新伤感的调子。简简还没有来得及有很多故事,简简的人生清透如水。N年前,网上流传的夭折女童的墓志铭“我很乖,我来过”跟这句“只合人间十三岁”一样因为主角的年幼成为催泪弹。 就像买新衣服永远使人欢欣。即使新衣很可能普普通通,而你衣橱里早有很多远比它好看的衣服,甚至你买了它,最终不过压了箱底。只要是新的,哪怕我拆开包装的只是一柄新牙刷、一块新毛巾,心都要比平时愉快地蹦跳几下。一件东西,仅仅因为是新的,就已经如此美好,生命亦然。 谁也不敢打保票,十三岁乖巧的简简长大后不会成为悍妇一名。她可能还会长残,像很多小时很好看很好看的童星。最大的可能,十年后的简简只是个庸常妇人,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因为其实她当时也不过很普通很普通,只是因为生命是新的,如此美好。 昨天对安小姐穿越式强力YY某凤凰儿深不以为然。尤其看不得最后一句,称其生命“像水底石边的青苔一样柔软青涩”——顿时全身寒恻恻。一个“智不逾人,才不逾众”的庸常武夫;一个血腥屠戮,毒暴关中的变态杀人狂;——用这样的句子形容,这不是矫情的问题,这是惊悚的效果。然而,时光回溯公元370年,的确还只是生命柔软青涩的孩童。 每一个孩子都死了。他们的尸身,有的在坟墓,有的葬在依然跳动着的心脏。 06/09/2009 不堪脑补宅症发作,闭门不出,落窗帘,看闲书。可怜我看书看噎着了,神经甚为受伤,精神污染严重。总算见识了当世YY第一奇女子安意如小姐。之前在某些13杂志上零星见过安小姐短文,觉得有些话还颇为警醒,就弄来几本以备宅症之需。今日拜读,无地自容——我以为我已经是超级抗矫情、绝对不会吐,原来我是太看得起自己了。在安小姐的文字面前,我手脚麻痹、灵魂颤抖,几乎无力维持物理形态。最恐怖不是人类补完,而是一本书在你面前,你却还不知道它里面说的全是脑内补完!安小姐话诗词,要漫想何时何地何情何景何人何事作何感想,不甘只做解语人,还要亲身代入、招魂附体,替作者表达那些言之不尽的弦外之音;安小姐说历史,更以国际观察员身份穿越各朝各代乃至临时政权,发掘各路荒腔走板之野史、扑朔迷离之人物,YY逝者何所思,YY逝者何所忆,再用华丽丽的半文不白文体矫情一番。
很多话在于说了矫情和不说憋屈之间。曲笔正是应对这一矛盾的妙解。既然语焉不详,就是不能说。偏偏要替人解开它,就好像冒了别人的名字裸奔,毁人又毁己啊。
我想要的读得好,就是“疑似”懂,而终不能解。虽然是有人想像力旺盛到见块石头都能联想它前世今生,脑补可以,不要糟蹋东西,惊吓无辜。
03/09/2009 最强Cosplay01/09/2009 风中凌乱Nia~nia~nia~宇多田又把Fly me to the moon 翻唱了一遍
凭空多出一段新的歌词,以前听过的版本里都没有
Beautiful World好听到风中凌乱~~~ 有人喜欢看这种一堆人为了抢个球扭打成一团的运动么?邮件如下,有对折票可以买,前提是这里有人想看这种野蛮运动……
本人体育白痴,什么规则都不懂,估计去了就是坐在那里打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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